被执行人甲屡次殴打人民法院的执行干警,阻拦其进入执行现场,致使生效的判决书无法执行。甲的行为应认定为( )。
A项,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因使用暴力方法拒不执行判决裁定造成执行人员受伤的,应当以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但甲的殴打行为并未造成执行干警受伤,因此不构成故意伤害罪。
B项,妨害公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等行为。妨害公务罪与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之间是想象竞合关系,甲的行为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C项,寻衅滋事罪是指行为人为寻求刺激、发泄情绪、逞强耍横等,无事生非,进行扰乱破坏,情节恶劣的行为。被执行人的行为主观上不是为了寻求刺激等,而是为了不执行判决裁定,不符合寻衅滋事罪的构成要件,不构成寻衅滋事罪。
D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被执行人甲殴打人民法院的执行干警,阻拦其进入执行现场,致使生效的判决书无法执行,属于情节严重,符合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构成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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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中国特色现代军事力量体系是建设世界一流军队的力量基础。总体来说,就是要加快形成精干、联合、多能、高效的信息化军事力量体系,重点是优化作战力量结构,建设现代化陆军、海军、空军、火箭军、战略支援部队和武警部队,促进各军兵种力量协调发展。其中,我国战略威慑的核心力量是
强国必须强军。历史有力证明,落后就要挨打。没有国防和军队的现代化,就不会有国家的现代化,就不会有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中共十九大对全面推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作出新的战略安排,包括
习近平指出:“中华民族实现伟大复兴,中国人民实现更加美好生活,必须加快把人民军队建设成为世界一流军队。”这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在国防和军队建设领域的具体化,进一步明确了国防和军队建设的目标引领,体现了新时代对强军的战略要求。党的十九大对全面推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作出新的战略安排是
人民军队必须牢牢坚持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把这一条当作人民军队永远不能变的军魂、永远不能丢的命根子,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以党的旗帜为旗帜、以党的方向为方向、以党的意志为意志。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其基本内容是
走军民融合式发展路子,是实现富国和强军统一的重要途径。军民融合,源于我们党的“军民结合、寓军于民”的思想,其目的就是在更广范围、更高层次、更深程度上把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有机融入经济社会发展体系之中,做到一笔投资、双重效益。加快形成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格局,要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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